日前,北京市根据《全国
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北京市医改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北京市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流通现状
截至2011年6月底,北京市药品批发企业数量达到228家,主要集中在人口聚集的朝阳、东城、西城、丰台、大兴等城区,服务于北京市近2000万常住人口。北京零售药店数量已经接近5500家。在近一年新开的门店中,单体药店占据了大多数。数量上,连锁药店约占药店总数的1/5。在连锁药店中,数量最多的是金象大药房,其次为医保全新和嘉事堂。
发展原则
政府引导,突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划管理、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实现药品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完善药品流通各环节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违规惩戒和退出机制。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改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快医药分开,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等不利于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革新管理方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力争培育1 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跨地区的大型医药商业集团;1~3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大型医药企业;3~10家年销售额过50亿的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1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的9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前10强企业占零售总额的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
主要任务
加强行业布局规划,保障居民药品供应
1.制定药品批发零售网点合理设臵和布局的具体规划,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
2.满足居民方便购药的需求,特别是以天通苑和回龙观等为代表的特大型社区,鼓励本市药品连锁企业到农村市场开设网点。
调整行业结构,完善药品流通体系
1.鼓励本市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强做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
2.发展特色经营,支持具备民族医药特色的老字号药店的创新发展,支持专业性或其他有特色的中小药品流通企业。
3.加快形成一系列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药品流通枢纽;鼓励大型医药物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
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药品流通效率
1.引导企业改造现有物流设备,提高信息化集成度,降低物流运营成本。提高物流仓库的利用效率。
2.鼓励药品流通企业的物流功能社会化,医药物流服务延伸工程。
促进零售连锁经营发展,创新药品营销方式
1.支持整合已有药店资源,以连锁模式经营。鼓励社会商业资本进入药品连锁企业。
2.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发展保健品、药妆、医疗器械销售等多元化经营模式,提供新型增值服务。
3.鼓励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提高药品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大力发展北京医药会展经济,建设具备信息发布、商品展示、企业推介、电子商务等实用功能的新型会展体系。
推动市内外资本的双向交流
1.利用外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总部。吸引境外药品流通企业按照有关政策扩大在境内投资,参与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拓展分销业务。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营销方式。
2.鼓励北京市药品流通企业“走出去”,形成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鼓励有条件的本市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境外上市等多种方式,到境外开展业务,参与国际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参与国际竞争。
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1.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合理确定行业统计指标,建立网上报送平台,及时掌握行业运行动态和发展的全面状况,引导行业
健康发展。
2.到2015年,在人口超过1万人的社区,支持至少一家零售药店能够提供24小时开店服务,保障药品的应急供应。
3.通过协会或中介机构的力量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倡导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严格遵守GSP等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