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5月17日,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对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药品采购与配送、交易结算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拟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并要求相关单位于2013年5月24日前递交修改意见。
点评:
1、基药招标品种基本确定,招标规则延续“双信封”模式:在基药招标目录方面,根据《广东省基本药物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此次纳入基本药物招标的品种包括新版国家基本药物和广东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由于广东省并未出台新版增补目录,预计广东省基药不会再做进一步增补,因此原目录内的部分独家品种的竞争优势将继续得到有效维护。在招标规则方面,广东省原则上延续了安徽省的双信封模式,在报价方面规定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同厂家同品规全国各省基本药物中标价的平均值与该产品广东省最高零售价扣除加成率(40元以下药品不扣除加成率)后的价格取其低值作为入市价),报价共分三次进行,企业每轮报价后都会看到自己的报价名次,以供报价高者后两轮调低报价;在双信封评审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基本药物不分质量层次,采取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评审,其中经济技术标分值10分(新版GMP3分),商务标分值90分,中标规则以综合评分最高品种为交易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广东省基药招标征求意见稿总体偏负面,由于综合评分中商务标分值达到90分,经济技术标分值只有10分,而且技术指标设置过于简单,如若得到执行,则大概率会导致最低价中标的恶性竞争,我们认为这与业界此前推测的基药招标将更注重产品质量的看法存在一定出入,该征求意见稿会后续是否有修订和变化仍有待观察。
2、非基药招标规则较为简单,价格因素占比偏大,独家类独家品种仍具有一定优势: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内部讨论稿)的有关规定,广东省非基药招标同样略显负面,在质量层次划分方面,政府定价产品质量层次划分为专利、原研、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普通GMP几个层次,由于国内大部分企业产品只能归为普通GMP层次,质量层次划分实为2-3层(部分国内产品能够享受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外资企业有望凭借原研优势避开国内竞争,国内企业中部分享受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的产品也有望受益;在报价方面规定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2个企业中标的取最低值,3个企业中标的取平均值,4个企业中标的取次低值),对于竞争比较激烈的产品,企业报价起点基本被限制为全国最低价,而独家品种和类独家品种受影响较小;在双信封评审制度方面,经济技术标分值30分(企业规模14-20分,新版GMP认证5分),商务标分值70分,中标规则以综合评分最高品种为交易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由广东省非基药招标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我们认为非基药招标规则同样偏负面,主要体现在企业报价基本被限制为全国最低价,中标规则方面,经济技术标设置较为简单,企业之间得分差距不大,而商务标分值达到70分,对于部分竞争激烈的品种而言,小企业压低价格从规则操作层面基本能够实现中标,不利于产品质量较好的大型制药企业。因此,后续的正式稿在此征求意见稿的基础是否有变化和改善,同样需要密切关注,短期内,我们认为独家、享受单独定价、竞争结构良好(2家企业生产)的品种有望避开激烈竞争,降价压力较小。
3、低价药品和特殊药品统一定价,保证供应:为保证临床特殊用药和廉价药品的供应,广东省还制定了低价药品和特殊用药直接挂网采购目录,包括急救药品(人血白蛋白、抗蛇毒血清等血液制品)、普通廉价药品(非基药日均费用≤3元,基药品种规定西药和生物药日均费用≤1元,中药日均费用≤1.5元)、罕见病用药和管制用药(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此部分药品交易价格制定为广东省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加成率后的价格,不再进行网上报价,直接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实行网上交易。我们认为血液制品和麻醉镇痛药生产企业产品基本不会受到降价影响,可以有效规避招标政策带来的冲击。
4、两票制推行可能性较大,利好区域性流通企业: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采购与配送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配送企业必须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货、结算及开具发票。同时在资金保障方面,配送规则规定配送实行全省集中结算,在60天内付款(交易平台在50天会自动预警),如医疗机构逾期不付款,将按医疗机构与工作机构、结算银行签订的《结算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所产生的利息等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我们认为该政策若得到有效执行,两票制将在广东地区得到全面推行,部分不具资源优势的小商业企业将失去生存空间,而在两广地区以直销业务为主的国药一致有望受益,未来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但政策能否执行到位仍需等待进一步确认。

广东省药品招标采购征求意见稿点评 |
时间:2019-04-07 22:51:51 来源: 作者:admin |
事件:
5月17日,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对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药品采购与配送、交易结算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拟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并要求相关单位于2013年5月24日前递交修改意见。
点评:
1、基药招标品种基本确定,招标规则延续“双信封”模式:在基药招标目录方面,根据《广东省基本药物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此次纳入基本药物招标的品种包括新版国家基本药物和广东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由于广东省并未出台新版增补目录,预计广东省基药不会再做进一步增补,因此原目录内的部分独家品种的竞争优势将继续得到有效维护。在招标规则方面,广东省原则上延续了安徽省的双信封模式,在报价方面规定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同厂家同品规全国各省基本药物中标价的平均值与该产品广东省最高零售价扣除加成率(40元以下药品不扣除加成率)后的价格取其低值作为入市价),报价共分三次进行,企业每轮报价后都会看到自己的报价名次,以供报价高者后两轮调低报价;在双信封评审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基本药物不分质量层次,采取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评审,其中经济技术标分值10分(新版GMP3分),商务标分值90分,中标规则以综合评分最高品种为交易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广东省基药招标征求意见稿总体偏负面,由于综合评分中商务标分值达到90分,经济技术标分值只有10分,而且技术指标设置过于简单,如若得到执行,则大概率会导致最低价中标的恶性竞争,我们认为这与业界此前推测的基药招标将更注重产品质量的看法存在一定出入,该征求意见稿会后续是否有修订和变化仍有待观察。
2、非基药招标规则较为简单,价格因素占比偏大,独家类独家品种仍具有一定优势: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内部讨论稿)的有关规定,广东省非基药招标同样略显负面,在质量层次划分方面,政府定价产品质量层次划分为专利、原研、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普通GMP几个层次,由于国内大部分企业产品只能归为普通GMP层次,质量层次划分实为2-3层(部分国内产品能够享受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外资企业有望凭借原研优势避开国内竞争,国内企业中部分享受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的产品也有望受益;在报价方面规定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2个企业中标的取最低值,3个企业中标的取平均值,4个企业中标的取次低值),对于竞争比较激烈的产品,企业报价起点基本被限制为全国最低价,而独家品种和类独家品种受影响较小;在双信封评审制度方面,经济技术标分值30分(企业规模14-20分,新版GMP认证5分),商务标分值70分,中标规则以综合评分最高品种为交易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由广东省非基药招标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我们认为非基药招标规则同样偏负面,主要体现在企业报价基本被限制为全国最低价,中标规则方面,经济技术标设置较为简单,企业之间得分差距不大,而商务标分值达到70分,对于部分竞争激烈的品种而言,小企业压低价格从规则操作层面基本能够实现中标,不利于产品质量较好的大型制药企业。因此,后续的正式稿在此征求意见稿的基础是否有变化和改善,同样需要密切关注,短期内,我们认为独家、享受单独定价、竞争结构良好(2家企业生产)的品种有望避开激烈竞争,降价压力较小。
3、低价药品和特殊药品统一定价,保证供应:为保证临床特殊用药和廉价药品的供应,广东省还制定了低价药品和特殊用药直接挂网采购目录,包括急救药品(人血白蛋白、抗蛇毒血清等血液制品)、普通廉价药品(非基药日均费用≤3元,基药品种规定西药和生物药日均费用≤1元,中药日均费用≤1.5元)、罕见病用药和管制用药(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此部分药品交易价格制定为广东省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加成率后的价格,不再进行网上报价,直接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实行网上交易。我们认为血液制品和麻醉镇痛药生产企业产品基本不会受到降价影响,可以有效规避招标政策带来的冲击。
4、两票制推行可能性较大,利好区域性流通企业: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采购与配送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配送企业必须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货、结算及开具发票。同时在资金保障方面,配送规则规定配送实行全省集中结算,在60天内付款(交易平台在50天会自动预警),如医疗机构逾期不付款,将按医疗机构与工作机构、结算银行签订的《结算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所产生的利息等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我们认为该政策若得到有效执行,两票制将在广东地区得到全面推行,部分不具资源优势的小商业企业将失去生存空间,而在两广地区以直销业务为主的国药一致有望受益,未来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但政策能否执行到位仍需等待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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