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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3年山东省县级级公立医院集中采购方案

时间:2019-04-07 22:51:27  来源:  作者:admin
    2013年3月25日,山东公布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采购周期暂定一年。主要亮点包括:认可质量层次,双信封制,新版GMP打分高(经济技术标15分),价格权重仍然较大(占商务标70%),单质量层次单中标厂家,限价方案严格。

    质量层次方面,由省标的三层次四组缩减为县级医院的两层次。原先的前两个层次被合并为第一层次,包括:专利药品;国家一类新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的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原研制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欧美澳或日本认证药品;中药保护品种。原属第三层次的两组合并成为第二层次,包括:普通GMP药品和一般进口药品。

    限价规则方面,限价压力较大。以试点医院实际采购价格、江苏等12个省份最近一次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挂网)价格和山东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价格作为限价采集数据,取中位数及以下价格的平均值作为限价。这会使得限价有一定压力。

    招标方式方面,双信封模式,商务标价格占70%。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制,商务标中价格因素占70%。相比湖北非基药方案中价格占30%,安徽县级公立医院、海南非基药方案价格权重40%,山东方案过于强调价格因素。

    中标数量方面,每个评审单元限1个中标数目。2009年山东非基药招标方案中,中标数目视竞标数目而不同,中标率约在一半左右。而2013年山东县级公立医院招标方案被减少到仅剩一个中标数目。只有当投标产品只有一个质量类型时,综合得分次高产品也拟中标。

    表1:山东2009年集中采购、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招标方案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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