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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分析《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

时间:2019-04-07 22:46:06  来源:  作者:admin
事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以定点医疗机构历史费用数据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为基础,测算医院医保总额,采用“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原则上以月为结算周期,未超部分按时足额结算,超支部分暂缓拨付。本意见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的基本医疗保险。

评论:

一、总额控制由地方试点推向全国,市场预期充分。

    新医改实施之后,增加了医保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医疗需求快速增加。09、10年均出现了医保资金支出增长率超过收入增长率的现象。总额控制从部分试点城市和医院推向全国,主要目的是防范和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以应对步入老龄化的支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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