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短缺是世界性难题,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药品短缺,对此,各国都在探索解决之道。日前,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文称《实施意见》),开出“中国药方”,着力破解短缺药供应难题。
《实施意见》表示,到2020年,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近年来,鱼精蛋白、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恶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这些临床必需、用量小的“救命药”常常出现短缺,成为困扰临床医生和患者的痛点。
造成药品短缺的原因很复杂,一般认为有四大因素:第一是生产性因素,比如原材料短缺。第二是政策性因素,比如,中标药的价格压得太低,企业的生产难以持续。第三是机制性因素,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第四是投机和垄断因素,有一些药品全国只有两三家企业生产,这些企业容易串通一气、抬高药价,造成人为的短缺现象。
不难发现,药品短缺的原因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既有市场因素,也有政策因素。因此,破解短缺药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消除药品相关的制度阻碍,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短缺药品预警、储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起保障短缺药品的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着力强化政府对保障短缺药供应的责任,明确在相关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对短缺药品通过区别成因,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比如对于中标药的价格低导致“中标死”的问题,政策采用遴选定点生产品种,招标确定生产企业,直接挂网采购,让企业不再为利润所困扰。
相关部门已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
近年来,通过协调应急生产、完善短缺药品储备等一揽子政策,我国解决短缺药品供应难题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果。截至目前,在列入短缺药品清单的130种药品中,已有近50种解决了短缺问题。此外,针对儿童药品短缺问题,卫计委等部门已出台了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两批研发清单。今年,新药研制国家重大专项中,儿童药品研发和审批将是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预警机制,通过监测发现药品短缺的问题苗头。目前,各省区市在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形成覆盖全国各地各级医院完整的监测哨点和报告网络,及时掌握全国的情况,一旦出现药品短缺情况马上启动应对机制。
《实施意见》表示,今后,还要通过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明确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领导责任,加强督查评估和激励问责。
总的来看,破解短缺药的“中国药方”将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从短缺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全链条发力。此外,“中国药方”除了发挥“无形之手”的积极作用之外,还强化政府责任,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通过跨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弥补市场失灵,实现药品的可及性,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九部委联合破解短缺药供应难题 |
时间:2019-04-07 22:20:06 来源: 作者:admin |
药品短缺是世界性难题,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药品短缺,对此,各国都在探索解决之道。日前,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文称《实施意见》),开出“中国药方”,着力破解短缺药供应难题。
《实施意见》表示,到2020年,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近年来,鱼精蛋白、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恶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这些临床必需、用量小的“救命药”常常出现短缺,成为困扰临床医生和患者的痛点。
造成药品短缺的原因很复杂,一般认为有四大因素:第一是生产性因素,比如原材料短缺。第二是政策性因素,比如,中标药的价格压得太低,企业的生产难以持续。第三是机制性因素,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第四是投机和垄断因素,有一些药品全国只有两三家企业生产,这些企业容易串通一气、抬高药价,造成人为的短缺现象。
不难发现,药品短缺的原因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既有市场因素,也有政策因素。因此,破解短缺药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消除药品相关的制度阻碍,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短缺药品预警、储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起保障短缺药品的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着力强化政府对保障短缺药供应的责任,明确在相关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对短缺药品通过区别成因,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比如对于中标药的价格低导致“中标死”的问题,政策采用遴选定点生产品种,招标确定生产企业,直接挂网采购,让企业不再为利润所困扰。
相关部门已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
近年来,通过协调应急生产、完善短缺药品储备等一揽子政策,我国解决短缺药品供应难题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果。截至目前,在列入短缺药品清单的130种药品中,已有近50种解决了短缺问题。此外,针对儿童药品短缺问题,卫计委等部门已出台了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两批研发清单。今年,新药研制国家重大专项中,儿童药品研发和审批将是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预警机制,通过监测发现药品短缺的问题苗头。目前,各省区市在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形成覆盖全国各地各级医院完整的监测哨点和报告网络,及时掌握全国的情况,一旦出现药品短缺情况马上启动应对机制。
《实施意见》表示,今后,还要通过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明确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领导责任,加强督查评估和激励问责。
总的来看,破解短缺药的“中国药方”将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从短缺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全链条发力。此外,“中国药方”除了发挥“无形之手”的积极作用之外,还强化政府责任,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通过跨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弥补市场失灵,实现药品的可及性,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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